第174章:北哥,我服了! (第2/2页)
二虎都听蒙了:“我去,还有这么多的说法呢?”
庞北笑了:“当然,所以想要一击毙命的话,当然是栓动步枪最好,相比之下,结构简单容易维护,不用考虑弹道散布,完全就是你个人的准头。”
二虎眼馋地摸庞北的98K:“北哥,那这中正式这么好嘛?我咋听我爹说,他更喜欢用莫辛纳甘?”
庞北冷笑道:“一,这不是中正式,这是德国的毛瑟Kar98K狙击步枪,是相当广泛装备的一种步枪。二,中正式就是模仿98K制造的。两者是有很多零部件可以相互通用的。至于第三,你爹爱用莫辛纳甘,那应该是你爹当年开始用的枪不行,后来咱们大量装备制式苏式武器后,当然制式武器好用了。”
“而且莫辛纳甘怎么说呢,这枪本身确实非常优秀,但谈不上谁更好。而且我跟你说,在东北的话,实际上莫辛纳甘与98K就是半斤对八两,但要是有瞄准镜加持的情况下,光学准镜的话,98K就比莫辛纳甘强。反正怎么说呢,谈不上谁优于谁,看你喜欢而已。”
二虎一脸惊讶,他看着庞北说道:“北哥,你对枪了解的好多啊!”
庞北摸了摸鼻子笑道:“一般一般!”
二虎接着指了指自己背着的春田步枪问:“那这个呢?美帝造的咋样?”
庞北看看二虎背着的春田M1903:“这枪当然可以了,打猎的话,这枪相当不错的。不过,这枪怎么说呢,可以做狙击步枪用,但主要是用枪的人,不会影响你发挥的!”
二虎一听乐了:“也就是说,我能瞄准,就打得准呗?那我得练练!”
庞北笑了笑,他点头说道:“那你慢慢练,但我告诉你啊,咱们的弹药储备不多,你想浪费子弹是不可能的。”
“知道,我不可能浪费!”
二虎对庞北的枪虽然挺感兴趣,但他也听父亲说过,那带镜子的枪并不是想的那么简单,相当不好控制。
而且部队里面,会用这玩意的人不多。
再加上狙击步枪火力不强,眼下部队追求火力压制,最想要的是给老子炸而不是给老子打。
所以,大家对狙击步枪的热情不高。
但今天,二虎看到庞北一枪放倒东北豹之后,他已经不这么想了。
精准射击,还有就是那一瞬间仿佛消失了一样的感觉,二虎明白,这种战法也是相当厉害的!
要是用好了,就一个人,也能挡住不少人进攻,毕竟谁也不敢贸然露头,一旦露头那就是死!
豹子那么难打的猛兽,都能一枪爆头,就别说人了。
人能跑过豹子,还是能跳过豹子!
虽然所有人都没吭声,但他们心里却非常清楚,这里除了庞北,根本就没有人有这样的把握。
若是别人,大家可能会想是运气,但放在庞北这里,所有人又不瞎,他绝不是运气,而是自信!
就凭这些,庞北虽然年轻,但是当他们的组长,绝对绰绰有余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