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孤儿流浪玛纳 (第2/2页)
洛克力的父亲是个孤儿,打小没了父母,有生无养,成了板溪镇著名的泼皮懒汉,村里的人都叫他洛斯特,“洛”为姓氏,三字组合,恰好是土语“丢失”之意,也就是被丢掉的孩子。但洛克力的老娘,却是一个浅棕色皮肤的汤加族姑娘,确切说,是一个汤加人和黄种人的混血后裔,传承了黄种人和汤加人的优良基因,眼大嘴阔,丰乳丰臀。
几年前,连吃饭都成问题的洛斯特,跑到萨墨崂岛做苦力。钱没挣到几个,却带回来一个汤加女人。在洛斯特没有带回这个外国太太之前,他在村里游手好闲,家徒四壁,没有一个女人肯嫁给他。缺啥显摆啥,洛斯特也因此经常牵着汤加混血的老婆到村子里晃悠。谁也不知道,这个泼皮,是如何把这个外国妞儿弄回来的,到底花没花钱?更令村里人惊奇的是,这个汤加混血女人懂三种语言,一个汉语,一个汤加语,一个斯洛语。而且斯洛文字书写得也工整、漂亮。没上过学的洛克力,从小只能跟着妈妈学习知识。
洛斯特牵着老婆四处晃悠,汤加女人刚开始的时候很配合,但时间久了,这个汤加女人开始腻烦,好像也感觉到被骗了,偷偷逃跑过好几次,但都失败了。洛斯特就开始盘算,如果让她生个孩子,这女人就不会跑了。于是,洛克力来到了人间。
洛克力饥肠辘辘的童年,毫无生趣。好不容易长到了上学的年纪,内乱就开始了,学生都在参加游行,学校基本处于放假状态。严格说来,洛克力的启蒙是他的妈妈在家里教的。令洛克力不解又自豪的是,他的妈妈好像受过良好的教育。洛克力对政治和经商的悟性,大多遗传了他母亲的基因;而泼皮耍赖则遗传了他老爸的基因——直到洛克力自己经商很多年之后,才意识到是这么回事儿。
洛克力的老妈在帕雅村无名无姓,谁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,她经常跟别人说自己的小名叫“艾拉”,大家都称她叫小艾拉,更多时候称她为洛斯特的女人。洛克力的妈妈经常对他说,她本是豪门大户人家,她嫁给他的爸爸是万不得已。
帕雅村所有村民都有同一个感觉,这是一个背后隐藏着秘密和故事的女人。洛斯特是管不住的。这个女人迟早会离开帕雅村。
“妈妈,我的外公和外婆在哪里呢?”洛克力经常向她老妈提出这样的问题。别人都有爷爷和奶奶,他却没有。因此,外公、外婆是他仅存的一点炫耀自尊的希冀。
“洛克力,等你长大了,妈妈就带你去。”他的母亲每次都这样搪塞。
洛克力十多岁那年,叶家发生了两件影响洛克力一生的大事:一个是他那不学无术的老爸,成了斯洛党帕雅村村里的副**;另一个是他的汤加混血母亲,终于趁乱逃跑成功了。
这场具有跨国婚姻,终于结束了短暂的寿命。
这个汤加族姑娘能够逃跑成功是抓住了一个大好时机。那一天,洛斯特率领帕雅村斯洛党成员与民盟党一帮人展开一场械斗。洛斯特被对方开了瓢,捂着脑壳哼哼呀呀的回家后,却发现自己的女人已经不见了。洛克力的母亲不辞而别是帕雅村村民早有预料的事,甚至也是洛克力早有预感的事。但是让洛克力耿耿于怀的是,母亲为何不把自己带走?
祸不单行,洛斯特的外国老婆不见的第二天,洛斯特也被撤职了。斯洛党党内高层,经过认真分析认为,洛斯特这个外国女人,也是外邦蛮夷,并有海外间谍的嫌疑。
洛斯特被撤销党内一切职务的一年后也不见了。几天后,有人在村北的甘蔗林里发现了洛斯特僵硬欲臭的尸体。有人说,洛斯特的死是被民盟党的人偷袭得手了——在背后给他一榔头,洛斯特本是外邦人,这是民盟的底色,却叛变参加了土著的斯洛党,民盟搞他也是合情合理。也有人说,洛斯特想念外国的太太,自此郁郁寡欢,性格逐渐变得暴戾,终因患上恶疾突发暴病身亡。
在乡亲四邻帮助下,尚不懂事的洛克力把他的父亲安葬。从此以后,洛克力成了一个人吃饱一家子不饿的孤儿,继承了“洛斯特”的衣钵。而洛克力要想活命,必须靠穿百家衣,吃百家饭过生活。
洛克力就这样挨了四五年。这四五年里,洛克力饥一顿饱一顿,身上的衣裳都是别人家的孩子曾经穿过的破烂衣裳。洛克力从没正经穿过鞋子,整日里,光着脚板,和他的发小斐昂和尼贝亚胡,三个野小子,满大街偷鸡摸狗,惹事生非。
一个夏天,三个少年枭雄做了一件轰动全镇的大事件。三个少年闲得无聊,饿的肚皮咕咕直叫。三人商量,去偷邻村民盟党的一头水牛,杀掉吃了。三个顽皮的胆大少年,在一个漆黑的夜晚,摸到邻村牛棚里,把水牛从牛棚里牵出来,用鞭子催赶着出了村。幸好无人发现。三个人在荒郊野外,生火搭灶,将水牛捅死剥皮,开膛破肚。洛克力又命尼贝亚胡回村搞了些盐巴和一瓶白酒回来。三人幕天席地,喝酒吃肉,畅谈理想,评论村里哪一个女人最靓。斐昂不胜酒力,面红耳赤。洛克力和尼贝亚胡一直把酒喝光。三人吃了个酒足饭饱,肚皮滚圆。
“剩下这么多牛肉,咱们吃不了,明天就臭了,还是分给村里人一起吃吧。”洛克力摸着撑破的肚皮说。
“把牛肉一起给到村里人吃了,不是被他们发现了?”尼贝亚胡有些担心。
“我们送了牛肉给他们,这样全村人就与我们同舟共济,万一出了事,他们也只能保护我们。”斐昂醉醺醺地说。
洛克力灵机一动说:“有了,我们就说,这些牛肉是我们在村前的田埂上捡到的。”
斐昂和尼贝亚胡对洛克力的主意拍手称好。
于是,三人掩埋牛骨与垃圾,扛着牛肉回村,待到天光大亮,遂挨家挨户送牛肉。全村人收到洛克力送来的牛肉,不禁交口称赞:“我们这些邻居没有白白养活你,这么小小年纪就晓得知恩图报。”有些人,明明知道这是三个兔崽子偷来的,也因这十几年来很少吃到荤腥而佯装不知。
然而,三天后事情果然败露。邻村的民盟党召集百人之众,甚至邻村的斯洛党也有人参与其中,气势汹汹,来帕雅村兴师问罪。两个村的村民发生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械斗,伤亡达十五人。情急之下,洛克力偷了别人家一把“大颈镰”,以及十几个麻芋,逃出了帕雅村。他逃走的那天晚上,斐昂和尼贝亚胡一直把他送到村外。
“你们两个怎办?一起走吧?”前途未卜的洛克力担心他的伙伴。
“我们会到亲戚家躲一躲。你如果在外面混好了,我们再去找你!”斐昂和尼贝亚胡非常激动地说。
三个小伙伴洒泪而别。告别两个亲密的伙伴,洛克力沿着村南那条曲曲弯弯的乡间土路,啃着麻芋,走了两天三夜,终于走出了玛纳区地界。
洛克力站在一条更宽阔一些的乡间土路上,左右瞅了很久。他不知道,接下来应该向何处去。他恍惚感觉着,应该向南走,因为,南方有海港;因为,南方是他母亲的家乡;因为,南方应该会有和母亲一样漂亮的汤加姑娘。因为,母亲曾经对他讲,能吃饱饭的玛纳城在南方。
洛克力毫无目标地满世界乱窜。白天靠沿街乞讨搞吃的;晚上就偷地的番薯与香蕉充饥;困了就睡在桥洞下面;下雨就把大叶子姑婆芋箍在头上;荔枝熟了,就拽折一些尝尝鲜。走不动了,就偷偷爬上树杈睡一觉。
洛克力兀自一人,衣衫褴褛,人不人鬼不鬼,不分白天与黑夜,不分夏天与冬天,不惧生死与恐惧。在一个下着小雨的夏天,他终于摸索着,走到一条宽阔的大马路上。沿着马路继续向前,一个有三三两两的马车、自行车来往穿梭。
“这应该是玛纳城。”他高兴的乐不可支。他当时也吃不准,待问了路人,才晓得这是真的。这就是母亲经常给他讲的能吃饱饭的玛纳城了。从深山里的帕雅村到玛纳城,不过300公里,他却足足转悠了大半年。
洛克力流浪到玛纳城的那一年已经是一个懵懂少年。